拟对浙江新潜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环保型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 12- 23 08: 54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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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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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潜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8000吨环保型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棕榈路809号企业现有厂区内

浙江新潜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为海盐经济开发区内。调整“年产35000吨项目”产品产能,削减5003.96吨己二酸二乙酯和己二酸二异丁酯产品,新增5003.96吨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和苯甲酸丁酯产品。“年产43000吨项目”不再建设,同时新增13000吨磷酸三丁氧基乙酯、磷酸辛酯、磷酸混合丁氧基乙酯、甲基硅树脂、氨基硅树脂、硅树脂改性丙烯酸水性树脂乳液产品及副产盐酸、副产甲醇(醇基燃料)等产品。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总产能达到48000吨。

1、本项目投料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工艺,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新建3套废气处理设施,车间一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含氯废气经两级水喷淋+碱喷淋后纳入生物洗涤塔处理后排放,其他工序废气经水喷淋后RTO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理;车间二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经两级水洗后送入RTO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理;车间三含有机氯废气收集后经过车间两级碱喷淋及树脂吸附脱附后纳入一般废气进行后续处理;车间三含硅废气收集后经过车间三级酸喷淋去除水中硅烷类物质后纳入一般废气进行后续处理;车间三一般废气收集后经过车间多级冷凝后,经两级碱喷淋及除雾后送入厂区现有RTO末端集中处理设施进行焚烧处理。

2、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磷酸酯类产品工艺废水单独收集,加入除磷药剂,经沉淀除磷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废水汇合,经调节池混合均匀进入后续生化系统处理,采用厌氧+兼氧+好氧生化工艺处理,废水排放前在二沉池内再次添加除磷剂进行除磷处理,以保证废水达标排放。项目废水均排入海盐工业污水厂

3、合理布局厂区设备,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充分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挡声波的传播,避免露天布置。

4、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已按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照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