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中核海盐近海光伏项目 | 海盐县秦山街道秦山核电站温排水区域 | 海盐汇科能源有限公司 | 禹治环境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光伏场区拟在嘉兴市海盐县秦山核电站温排水渠周边滩涂区域建设光伏项目,安装容量约为60MWp,采用575Wp单晶硅电池组件,考虑到直流侧损耗、当地光照、逆变器、变压器的过载能力,本工程共设15个发电单元,光伏场区经两回35kV集电线路送至陆上110kV升压站,再从110kV陆上升压站升压后送出接入电网;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规模为63MVA。本工程利用秦山核电站温排水海域面积约42.7427公顷(427427m2),升压站陆域用地约为5883.38m2。 |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升压站主变压器布置于升压站内南侧,远离居民区;隔振降噪设备选用标准化部件;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废太阳能板、废旧电池模块委托厂家回收处理;废蓄电池应交由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符合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落实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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