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嘉兴旭亿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智能灯泡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 11- 12 09: 24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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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600万只智能灯泡技改项目

海盐县通元镇石泉工业园区嘉兴江海服饰有限公司内1幢2楼

嘉兴旭亿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通元镇石泉工业园区,租用嘉兴江海服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500平方米,采用玻璃灯壳、智能模块、铝丝、灯丝、灯头、灯柱、片碱、食用醋精、氢氟酸等原辅材料,经真空镀铝、吸顶、清洗、晾干、绷丝、组装、封装、检验等工艺技术,购置蒸铝机、吸顶车、封排连动生产线、装钩车、试光车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600万只智能灯泡(非白炽灯)的生产能力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pH调节池调节pH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生产废水管道采用明沟明管或架空敷设。低噪设备、减振措施、车间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