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GWTOPCON光伏组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园东至空地、南至南阳路、西至马家门路、北至厂房 | 浙江奥力弗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园东至空地、南至南阳路、西至马家门路、北至厂房,利用已拍土地约14727.00m2,建造生产车间、连廊、门卫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38347.01m2,以单晶硅电池片、汇流带、助焊剂、EVA胶膜、背板、光伏压花玻璃、铝合金边框、接线盒、硅酮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焊接、叠层、裁切、中间测试、层压、组装、灌胶、清洗、最终测试、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全自动叠层流水线、全自动焊接流水线、独立裁切机、层压机、全自动组装机、全自动灌胶流水线、包装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GWTOPCON光伏组件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全自动焊接流水线工作时整体密闭,在焊接点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风机引入1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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