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045Q/2023-75586 成文日期: 2023-06-16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社会公益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有效性:

【教师评优评先】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嘉兴市第十四批、县第十二批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 08- 09 16: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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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为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县名师工程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通知》(嘉教人〔2023〕98号),经研究,拟开展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和海盐县第十二批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同时开展海盐县第七批学科名教师评选工作(具体评选事项另行发文)。现将市、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一)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获得嘉兴市第七批中小学名教师及以上专业荣誉或累计3次被评为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全县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件:

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在全市学科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学科影响力。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申报者需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质;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中级教师职称3年及以上(农村2年及以上)。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与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满课时量。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有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申报者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需有企业工作(挂职)1年及以上经历或近2年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申报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特设岗位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适当放宽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育科研成果较突出,近五年至少取得以下业绩:

(1)积极参与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主持至少1项县(市、区)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或教研(教改)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

(2)至少有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教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报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获市一等奖以上。

(3)具有较强的课程设计能力,积极参与开发地方教材、校本课程或精品课程,具有开设选修课程(拓展性课程)的教学经历;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开发并出版教材。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需具有较强的技能水平,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工作。

5.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一日活动展示或专业(学科)讲座、报告等,效果良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同行公认度。

6.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的,应在教学一线任教五年及以上,且在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后仍继续兼任一门课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与申报学科应相一致,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7.推荐人选为德育教师的,必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且曾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8.推荐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是县级名教师或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

以上评选条件除年龄外,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三年(以发文之日起),三年后退出管理范围。

(二)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条件:

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科研业绩优秀,任教学科教育质量高,在全县学科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学科影响力。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申报者需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质;具有中级教师职称2年及以上(农村1年及以上)。

2.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与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满课时量。积极参加教师交流(支教)工作,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有在农村(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申报者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需有企业工作(挂职)1年及以上经历或近2年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育科研成果较突出,近五年至少取得以下业绩:

(1)积极参与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至少1项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或专项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

(2)至少有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教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报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获县二等奖以上。

(3)具有较强的课程设计能力,积极参与开发地方教材、校本课程或精品课程,具有开设选修课程(拓展性课程)的教学经历;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开发并出版教材。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需具有较强的技能水平,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专业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等工作。

5.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一日活动展示或专业(学科)讲座、报告等,效果良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同行公认度。

6.推荐人选为学校校级领导的,应在教学一线任教五年及以上,且在担任校级领导职务后仍继续兼任一门课的教学工作,所教学科与申报学科应相一致,近五年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7.推荐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是县级教学能手或者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

以上评选条件除年龄外,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为三年(以发文之日起),三年后退出管理范围。

三、名额分配

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第十二批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实行限额控制。

海盐县推荐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分两类:一类为“常规推荐”名额,共45名;另一类为今年新增的“特设岗位”名额,每个岗位可推荐2人(见附件1)。特设岗位推荐不占用常规指标分配名额。通过“特设岗位”评审的教师须在2024年秋季开学前到相应县(市、区)学校任教,随迁人事关系,服务期不少于2年,不满服务期离开的,市学科教学带头人荣誉作废。申报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特设岗位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农村任教经历可不作要求。

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计划评选2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评选程序

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第十二批县级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或所在学校(单位)推荐,经学校考核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其中申报市学科带头人德育教师的须同时公示“育人典型事例”,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教育局将成立专家考核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被推荐人选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绩,对近5年存在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县中小学名师名校长评选委员会依据考核情况,通过评议和投票方式表决产生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和县第十二批学科教学带头人,并在海盐教育钉“优学在盐-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为充分发挥学科教学带头人的示范作用,鼓励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从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结果公布的当月起,由学校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每月发给学科教学带头人科研津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由学校奖励),同时对评选出的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县级第十二批学科教学带头人,在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

六、时间与材料要求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务必于6月23日前将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材料送县教育局人事科2王静处。

要求报送材料(以下材料请按先后顺序排列上报,均用A4纸打印,表格另行下发):

(一)《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和《第十二批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按EXCEL文件格式打印上报一份并上传电子文件。

(二)《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一式四份、《第十二批海盐县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二份(请申报人在申报表中如实填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等信息,经学校审核把关后,不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县级及以上获奖、成果证书清单各一份,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验证盖章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县级及以上发表论文、获奖论文清单各一份,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验证盖章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近5年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教科研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报告或优秀教案等2个(需提供有关证明)。

评选第十四批嘉兴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和县级第十二批学科教学带头人,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对待。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政策导向,掌握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贯彻群众路线,要把开展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活动,作为鼓励广大教师不断进取的动力。推荐评选过程中,要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把关,切实保证评选质量。

附件1:嘉兴市偏远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名优教师需求表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嘉兴市偏远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名优教师需求表


序号

县(市、区)

学校名称

需求学科

1

南湖区

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心小学(新篁校区)

小学数学

2

南湖区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中学

初中科学

3

秀洲区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建设中心小学

小学数学

4

秀洲区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实验学校

初中数学

5

嘉善县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嘉善实验学校

小学英语

6

嘉善县

嘉善县姚庄中心学校

初中语文

7

平湖市

平湖市全塘中心小学

小学语文

8

平湖市

平湖市独山港中学

初中语文

9

海盐县

海盐县百步小学

小学数学

10

海盐县

海盐县滨海中学

初中语文

11

海宁市

海宁市行知小学

小学语文

12

海宁市

海宁市聆涛初级中学

初中数学

13

桐乡市

桐乡市大麻镇中心学校

小学科学

14

桐乡市

桐乡市洲泉中学

初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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