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盐县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共治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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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共治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海盐县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共治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全面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着力解决共同富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和堵点,结合海盐地区实际,探索出一条“落实税收保障办法—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以“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共治”为主题的省第三批共同富裕试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促进税费服务再升级、精诚共治再深化,有效构建“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新格局,为海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勇当共同富裕示范样板提供坚强保障。 (二)破解问题1.重点破解税费协同共治路径不明确的问题。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为税费协同共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出台时间较短,工作实践中还未形成一套完善的落实《保障办法》的细则、流程、技术和评价办法等配套机制。本次试点将以数据共享、共用、共治为主要切入口,建立健全落实《保障办法》的细则规则,为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保障办法》,实现部门间协作共治寻求路径。 2.重点破解纳税人缴费人获取税费政策及时性不足的问题。当前,税收政策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时效性强,部分纳税人(特别是中小微初创企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无法及时、精准地获取政策信息,影响税费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本次试点将利用大数据模型,将现有“人找政策”模式转变为“政策找人”模式,保障政策的直达快享,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3.重点破解税收调节收入分配手段亟待提升的问题。目前,税务部门利用税收手段和税收数据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方法还不多,特别是社保费的征收管理离全民参保应收尽收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次试点将坚持税费皆重的理念,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通过共享税费信息,堵塞征管漏洞,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充实的财力保障和服务支持。 4.重点破解税收资政惠企支撑不够的问题。目前,透过税收对经济社会整体形势进行分析的依据不够充分,准确度有待提高。本次试点将深化税收和经济的联动分析,以数据“跑路”减少办税事项,缩短办税时间,提供经济预测,进一步探寻用税收手段推动共同富裕的新路子,强化资政惠企作用,为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一)试点目标到2025年,数据共享更加高效,税费协同共治更加深化,信息共享、执法联动不断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公共部门、市场主体、第三方社会组织之间的共建共享共治共服机制基本形成,实现数据的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互联互通。通过大兴调查研究,详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以及实现路径,通过对税收和其他部门数据的贯通分析运用,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推动收入分配改革、社会治理和提升营商环境,为全省、全国税收协同共治推动共同富裕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1.税务与其他部门协作机制体系基本建成。通过试点形成一套包含合作机制、分析机制、考核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实施体系。特别是以信息共享为切入口,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信息提供—场景设计—成果运用的完整协作手段,为全省税收保障办法贯彻落实提供经验。 2.利用税收手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更加清晰。创新和协调方面,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人才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县域内“专精特新”企业和科研人才的正面引导作用更加积极有效,整体产业结构更为合理;共享方面,通过税收政策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基本形成;绿色方面,通过税收政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机制基本构建;开放方面,通过进出口税收政策促进县域内特色行业的外贸竞争力不断提高。 3.发挥税收职能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式方法更为完善。通过加强社保、医保费征管,提高参保率,为低收入群体在退休、医疗、失业等情况下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通过落实重点群体、退役军人及残疾人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就业和保障。通过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税费收入实现可持续增长,为民生事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通过慈善信托、公益性捐赠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凸显三次分配作用。 4.利用税收数据优化营商环境的效应更加彰显。纳税服务方面,利用数据查询比对,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形成“办问协同”的税费服务新模式。同时,通过数据查询代替纳税人资料提供,简化办理流程,压缩纳税缴费的次数和时间,优化整体营商环境。征收管理方面,通过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所),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贯通,堵塞征管漏洞,提高数据使用集成度和征管质效水平,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同时,通过强化税收与经济的联动分析,为发现并解决县域经济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效意见建议。 (二)标志性成果及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通过对税收协同共治的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三个一”标志性成果,即:一套细化的税收协同共治保障体系、一系列促进共同富裕的特色税收手段、一套立足共同富裕的税收分析评价机制。 形成一套细化的税收协同共治保障体系。一是建机制。完善税收协同作用考核机制,统一数据格式模板和条件模板,建立相关税费数据资源全面整合、按需共享和有效利用的“共建共享共治共服”机制。二是建平台。进一步迭代更新信息资源目录,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传递工单化规范运作,完善信息采集模块,将涉税费第三方信息的部门间信息共享模式升级为政府统一集中采集归集模式。三是建场景。根据已有的税费数据和其他部门数据,不断开发数据展示、便民直达、筛查应对的税收应用场景并持续迭代升级,为税收助力共同富裕的相关方式路径提供基础。 形成一系列促进共同富裕的特色税收手段。组织收入方面,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持续提升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通过不断堵塞征管漏洞,查找税收薄弱环节,排除企业涉税风险点,确保应收尽收,为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探索利用大数据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方式方法,拓宽用数据查询替代纳税人提供资料的可能路径,向上级部门提出持续缩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的建议。充分发挥镇(街道)作用,将纳税服务的触角辐射至农村,满足个性开票需求,不断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通过数据比对,为企业精准画像,细化企业分类标签,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大幅提高各项税费优惠推送精准度,进一步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特别关注辖区内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和外贸特色行业的出口退税力度,提高市场主体活力,为“做大蛋糕”提供充分的税收保障。进一步完善分配职能方面,优化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慈善捐赠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比例,支持先富带动后富,压实“提低”;用好税收手段鼓励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提高县域企业科创水平,同时持续提升外贸企业退税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扩中”;加大对高净值、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分析和监控,提高对限制性行业的税收征管精准度,降低企业涉税风险,推动“限高”;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达到“禁非”作用,最终为“分好蛋糕”提供完整的税收手段。 形成一套立足共同富裕的税收分析评价机制。根据已经形成的税收分析应用场景和监测模型,打通税收协同需求,强化大数据在经济研判和社会治理方面的深层次运用,力求以点带面,形成一套高适用范围、高分析精度的共同富裕分析评价机制:在宏观上,加强总体经济发展税收分析评价,精准充分反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成绩和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中观上,有效利用税收手段分析行业发展态势、为进一步研究行业需出台的税收政策提供参考;在微观上,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利用税收手段分析企业在当前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手段。 三、重点举措(一)建立健全机制,优化税收保障方式支持共富体系1.进一步完善税收治理协同平台。围绕《保障办法》,结合海盐实际,制定具体落实细则。以税收促进共同富裕为核心,建立各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协作及共同富裕目标实现考核机制,制订规范统一的涉税费数据采集表,明确对接核验数据需求,同时在现有14个部门基础上逐步拓展,完善和改进大数据平台建设,降低数据响应时间,提高响应效率,为税收促进共同富裕建立充分的保障机制。 2.进一步扩大税收数据保障范围。由县政府牵头,税务部门主导,不断新增、完善税收业务数据需求,相关部门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表单、统一频次进行提供。不断解决在数据提供中的权限不足、字段缺失、加工不够、信息滞后等问题,确保各部门(包括部分企业)的数据能够真正为税务部门开展日常工作提供帮助,并对具体应用价值和成果进行可行性评估,统一对外数据需求标准,为税收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做精做优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和经济质量进一步提升3.利用协同共治推动税收政策精准享受。不断优化应用场景建设,利用数据比对成果,细化企业标签,精准掌握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动为纳税人特别是财务机制不够健全的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提供个性化政策宣传辅导。进一步关注高新企业、初创企业的税收优惠和科研人员奖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等个人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充分发挥智慧税务的乘数效应,提升税费咨询服务直观度、准确度、高效度。 4.利用协同共治推动纳税服务精细高效。上线“云呼叫”系统,完善“税小蜜”全天候智能语音服务的回答正确率和服务响应速度。强化“办问协同·智税中心”建设,统筹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渠道,探索可视答疑、智能应答等服务方式,力求降低纳税人缴费人纳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减少纳税人证明备案数量,实现“零备案”,根据大数据比对,研究替代纳税人提供材料的可行性,积极争取试点。建立税务师常态化助力党群创业共富工作机制,在农村开展集中政策服务,推动延伸乡村产业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推动乡村振兴。持续开展“银税互动”,探索建立“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体系,重点关注“专精特新”、初创企业,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创新创业,提高企业科创水平。 (三)深化数据集成,彰显税收收入分配和社会管理职能5.进一步提高税收保障“精准度”。以税收助推共同富裕为主要建设方向,按照数据内容、类型等归类出三大功能模块,确保数据精准。进一步强化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制度化合作。通过指标模型和应用场景建立,不断发现行业存在的涉税风险,提升税务部门对涉税费数据的整合、分析、应用能力,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共享协作和业务协同。促进社会整体公平正义,提高财政收入,为共同富裕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财力保障。 6.进一步实现税收保障“高集成”。根据税收促进共同富裕指标,持续开发应用场景库,让较为复杂的数据通过归集、判断、比对,形成一库全纳、一屏全显、一键可达的智慧税收大脑,全面提高税费服务效率、完善税费协同共治。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数据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以“数字赋能”为抓手,打通税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数据的协同需求。坚持税费皆重理念,多部门共同研究推进使用社保费杠杆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和路径。坚持税务加工数据为科技、财政、发改等部门在出台政策、用好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性作用。同时,探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调节收入分配、保障财政收入、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等中心工作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实现路径,为共同富裕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强化以税资政,整合税收支持共富决策评价体系7.提高以税资政相关决策的效率和准度。通过内外数据资源整合,立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在共同富裕整体推进过程中充分发挥数据赋能的放大效应,加强税收经济联动分析,让税务“智能指数”成为优化营商环境“优质指数”和市场主体“幸福指数”的重要动力,资政惠企作用更凸显。根据现有的税收数据比对成果及其1-2年的使用情况,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在政策落实、纳税服务流程、税收征管方式等方面向上级税务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积极争取试点,为税收助推共同富裕提供基层实践经验。 8.形成税收促进共同富裕的集成体系。通过多部门、多维度的数据比对和应用场景建设,探索建立一套完整的共同富裕分析评价体系。进一步反映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情况;分析上下游企业行业的发展状况,存在的短板和技术改革方向;分析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等。通过前期积累的数据比对、实践案例和试错分析,根据税收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全面梳理、总结在共同富裕过程中税收所能发挥的作用,最终形成有手段加持、实践支撑、数据保障的税收促进共同富裕全方位思维实践导图,向全省进行推广运用,为税收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试点样板。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机制保障建立领导挂帅机制,成立海盐县“税费服务和征管协同共治项目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县发改局局长、县税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建立工作专班机制,由县税务局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单位组建实体化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试点项目执行落实。建立会议研究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会议,听取上一阶段工作总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谋划、研究、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事项,相关会议情况及时上报。建立定期对接机制,主动对接省市共富办、省市税务部门及专家学者,汇报进展、寻求指导。建立成果总结机制,及时总结提炼试点阶段性成果,定期向上报送进展情况,同时通过专报、报刊、新媒体等渠道进行立体化宣传。 (二)强化政策保障为更好落实相关工作,以制度形式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海盐县税费协同共治实施意见》《海盐县贯彻落实浙江省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办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探索完善《税收协同共治信息资源目录》,并将试点工作配合情况列入考核。 (三)强化运行保障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对大数据平台进行深度技术改造,计划在平台内新增“共建共享”“共治共服”等模块,并根据试运行结果对整体架构进行不断地修改、完善以及维护,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运行。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要求,规范各单位自身数据提供行为,防止数据泄露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