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2023年 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 07- 10 1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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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办发〔2023〕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23年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2023年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市前列,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入海河流(溪闸)总磷总氮达到年度控制目标,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确保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考核年度优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保持全市前3;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实施蓝天行动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推进清新园区建设,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涉VOCs原辅材料“应替尽替”和低效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完成超审批量使用VOCs物料问题整改,减少本地贡献量。完成“两高”项目治理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作。培育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及以上达标企业。推进燃油、燃气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2.加强机动车船尾气治理。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联合执法行动。新增及更新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上级要求,完成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任务。加强岸电设施建设,内河码头岸电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3.加强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落实建筑工地“七个100%”长效机制,推动施工工地扬尘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城区高压冲洗、雾炮车等降尘设备,加大城区、工业园区道路和工地现场清洗频次,有效控制扬尘。加强秸秆禁烧治理。深入实施专项巡查、网格化监管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严防发生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现象。

4.加强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落实重大活动、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措施,确保杭州亚运会、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环境质量安全。

(二)深入实施碧水行动

1.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生活小区和工业企业蓄水试验,整改地下污水管网546公里。启动省级“污水零直排”标杆工业园区创建,创成省级“污水零直排”标杆工业园区1个,创成市级“污水零直排”标杆镇5个。完成二级污水管网系统检测排查20公里,新建二级污水管网17公里。新增农村生活污水纳厂户数2000户,新建收集管网30公里(三级管网),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提升至90%。

2.深化农业面源治理。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持续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攻坚长山河周边区域稻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施用配方肥1万吨,完成秸秆离田7万亩。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强化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规范稻虾养殖,严控稻虾混养田肥水、废水、尾水直接排放。结合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建设,统筹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治理面积1.5万亩,建成氮磷生态拦截沟渠2条以上,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9公里。

3.加强水生态修复保护。高标准建设美丽河湖,因地制宜实施水生植物修复,建设碧水河道36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6.5公里和河道清淤12万方。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开展断头浜排查,分类处置各类断头浜,合理减少断头浜数量。优化城区河网闸、泵调控,增加水体流动性,提升城区水环境品质。加强船舶污水治理,完成船舶码头、堆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改造任务。

4.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实施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谋划推进水源地湿地建设。加快推进水体生态修复,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控和管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污染防治和藻类控制,确保每月水质达到Ⅲ类,保障全县饮用水安全。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落实补偿工作机制。

5.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长效治理。加强海漂垃圾管控与处理,推进港口污染防治。实施长山河、海盐塘及周边支流水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对2条国控入海河流(溪闸)开展“一河一策”治理,重点控制总氮、总磷指标。推动上下游水环境联防联治,推动建立入海河流以氮磷控制为目标的流域横向共考机制。

(三)深入实施净土清废行动

1.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完成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调查,完成36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有效管控土壤、地下水质量。启动新污染物排查工作,建立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协同工作机制,实施重点行业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时将污染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巩固提升“无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创成无废工厂、无废乡村等“无废细胞”45个,争创首批省级四星级“无废城市”。深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9%。继续实施禁塑、限塑专项行动,强化塑料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确保在餐饮、酒店、快递、农贸市场、交通、农业等重点领域取得实效。

3.保障工业固废污染处置安全。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管控,探索实施危险废物月度“动态清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加强执法监管和转移核查,确保不发生跨地区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违法行为。

(四)深入实施生态文明提升行动

1.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进南北湖未来城EOD项目列入国家生态环境导向开发项目库,努力打造全国EOD模式项目标杆。启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城市创建,编制完成海盐县减污降碳协同实施方案,开展全域范围内减污降碳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建设4个减污降碳标杆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2.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巩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为2024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评奠定基础。高标准创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积极培育低(零)碳镇(街道)、村(社区),指导镇(街道)、村(社区)探索低(零)碳示范,形成具有海盐辨识度的典型经验和优势做法。

3.提升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等工作载体,开展丰富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知晓率、参与率,提高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五)深入实施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

1.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反馈(交办)问题和信访件整改销号,加强举一反三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加大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力度,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专项行动,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控。

2.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辐射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环保“E企管”系统运用和工况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联网。严格对照省、市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要求,开展亚运会前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确保全县生态环境总体安全。

3.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开展2023“绿剑”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加强统一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行动,按照工作任务和指标要求,形成工作责任清单、推进清单和督导清单,全面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建立上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强化生态环境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破解难题力度,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对工作进度缓慢和推进不利的项目,要落实监督,实行函告单制度,亮灯挂号,确保完成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领。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民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全力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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