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045Q/2023-74839 | 成文日期: | 2023-06-13 |
文件编号: | 盐教〔2023〕6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海盐县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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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 现将《海盐县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海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盐县教育局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海盐县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县的若干政策意见》(盐委发〔2023〕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优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特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一、适用对象 海盐县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在海盐的企业人才子女。 二、实施类别 (一)入读幼儿园 1.对经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和E类人才,其子女根据人才意愿及教育资源,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城区公办幼儿园。 2.对经认定的F类、G类和H 类人才,其子女根据教育资源情况和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普惠性幼儿园。 (二)入读义务教育段学校 1.对经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和E类人才,其子女根据人才意愿及教育资源,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城区公办学校。 2.对经认定的F类、G类和H 类人才,其子女根据教育资源情况和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三)入读高中段学校 已在本县就读的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入学待遇。县外转入的人才子女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经学校考核后,由县教育局协调安排。 三、办理流程 1.领取材料。申请人可以到海盐县教育局(海盐县枣园西路368号)基础教育科领取或通过中国海盐门户网下载《海盐县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资格审核。申请人按照入学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确定人才层次类别并盖章确认。 3.报送材料。申请人持《海盐县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和人才类别佐证材料(原件),在每年6月30日前递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审查安排。县教育局对申请材料组织审查,按类别在每年入学季安排人才子女入学,并将入学名单抄送县委人才办和县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 人才分类按最新《海盐县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为准。在我县设立的其他单位,由主管部门上报,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可一事一议。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以及列入我县年度财政扶持一票否决企业不得享受本政策。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原相关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同时废止。 海盐县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备注:本表一式3份,由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和学校各持一份。提交申请表时,请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历年参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