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一级特色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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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海盐高级中学 二、招生计划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元济高级中学计划招收名额分配生348人,海盐高级中学计划招收名额分配生540人。 三、推荐名额分配办法 以2023年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和办学水平评估等要素进行统筹分配,确定各初中学校分配生的推荐名额数,其中名额分配生计划的70%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到校,其余30%名额根据学校发展性评价等情况分配到校,具体如下:
四、名额分配生推荐办法 (一)资格条件 符合《海盐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资格条件。 (二)推荐条件 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C等第及以上,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优秀。 (三)推荐办法 名额分配生的推荐工作在中考成绩揭晓后进行,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按本校分配数等额推荐。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和排名位次,遵照本人意愿,可自主选定或放弃相关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推荐。放弃推荐的,在后续统一招生阶段同等录取。对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申请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及位次高低,依次指导学生自主选定其中1所招生学校,填写好志愿表并签字确定。学校根据相关考生的志愿、中考总成绩(含加分)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按照择优等额推荐原则,最终分别确定两所招生学校的推荐生名单,并将推荐生志愿表上报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五、名额分配生录取办法 名额分配生的录取首先进行保底录取,保底指标为各校分配名额的50%,保底录取以各初中为单位分别进行,根据各校推荐生中考总成绩(含加分)和志愿择优录取。然后开展保底后的名额分配生统筹录取,将未被保底录取的名额分配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排序,在招收名额总数内和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择优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在统招阶段同等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分配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元济中学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1:1.1的比例划定,海盐中学以1:1.05比例划定。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公平公正。县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各学校要成立名额分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自觉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2.精心指导,择优推荐。各初中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的宣传解释工作,正确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自愿申请,正确填报推荐生志愿。要坚持择优推荐原则,严格按照学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确定好推荐生人选,按时上报。 3.加强宣传,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名额分配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分配招生的目的和意义。要严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认真做好名额分配生的推荐和录取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查处。 七、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