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 发布时间: 2023-05-17 09: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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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建设,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元济高级中学和海盐高级中学

二、招收类别和人数

(一)元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类特长生12名。

(二)海盐高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40名,其中体育类特长生8名,艺术类音乐特长生12名、美术特长生20名。

三、报名条件

特长生的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下列规定比赛项目之一的获奖证书(团体项目以相关文件、材料为准)持有者:

1.体育类特长生:获得县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单项比赛第一、二名;省、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考生。获得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篮球、足球比赛团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考生。获得县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中小学乒乓球比赛单打前六名的考生。获得市教育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其他体育类单项(两人组也定为单项)比赛前三名的考生。

2.艺术类特长生:在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中获小B级以上的考生。在省及以上部门(单位)组织的各类乐器考级中获得3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美术高校考级4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获得县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得市教育局主办的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类艺术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校级各类艺术比赛二等奖(含校级“十佳校园歌手”)及以上的考生。

(二)以上各类证书、证明必须在初中时获得。

(三)特长生必须具有海盐县学籍。

四、特长生候选人的确定

(一)各初中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特长生报名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每位考生限报其中的一所学校,不得兼报。初中学校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汇总表一并分别送达两所招生学校教务处。招生学校要认真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上述工作5月23日前完成。

(二) 两所招生学校对照特长生报名条件分别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以不高于本校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体育(艺术)术科考查学生名单,并将参加考查学生的报名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纸质材料及参加术科考查学生汇总表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上述工作5月26日前完成。

(三)两所招生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审查后提供的体育、艺术特长考生名单组织体育、艺术术科考核,以不高于本校各类特长生招收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特长生候选人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基教科。上述工作6月3日前完成。

(四)县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上报的特长生候选人名单,经审核后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86027030)或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86027010)反映。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特长生候选人资格。

五、特长生录取

(一)特长生中考总分成绩要求:以相应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体育类下调40分、艺术类下调20分,在规定计划数内降分择优录取。达不到降分录取要求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按一般考生在后续统招阶段同等录取。招生学校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指标,转入本校统招计划。

(二)特长生一旦被相应学校录取,不得再更改录取学校。

(三)除县教育局同意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借任何理由擅自招收特长生。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报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

六、特长生待遇

(一)元济高级中学录取的特长生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海盐高级中学录取的特长生,艺术类特长生单独编班,体育类特长生不单独编班;所录取的特长生与其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资格审查和术科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初中学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报名工作。教育局相关科室要做好工作指导和督查。

2.严肃考试纪律。各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充分认识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认真做好特长生的选拔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查处。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