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408L/2021-69241 成文日期: 2021-09-27
文件编号: 沈政〔2021〕122号 组配分类: 机构人员信息
发布机构: 沈荡镇 有效性:

关于组建沈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1
  • 信息来源:沈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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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危害,根据省应急管理厅《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本要求》和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

综合应急救援队以服务民生需求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的,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强化社会应急救援能力为手段,坚持“一队多能,一队多用”目标建设,实现正规化管理,切实履行好消防救援、防汛防台、森林救火、医疗救护、等综合性救援工作,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组成

综合应急救援队下辖分队,各分队名单如下:

1、消防救援应急分队

2、防汛防台应急分队

3、抗旱应急分队

4、医疗救护应急分队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与指挥调度,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应急统筹、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坚持资源整合、全面覆盖,一专多能、救防并重,统一领导、专业指挥,功能互补、协同作战的原则。

第二章 队伍建设与职责

第一条 综合应急救援队负责防范和应对辖区内一般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做好较大以上灾害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抢险救援、组织群众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第二条 村(居)应急小分队负责辖区巡逻巡查、突发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初期处置、防灾避险知识普及、人员逃生演练等工作。

第三章 队伍管理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落实专门人员具体负责队伍管理工作。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镇领导负责队伍管理工作,村(居)应急小分队参照执行。加强日常训练与演练工作,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战斗集结、协同作战、应急救援、指挥运行等方面的业务训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

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7日


信息来源: 沈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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