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002556395Y/2022-68861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财政信息 | |
发布机构: | 武原街道 | 有效性: |
武原街道原党委书记卫沈弘、原办事处主任赵小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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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审计局于2021年8月9日至9月30日,对我单位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出具了《武原街道原党委书记卫沈弘、原办事处主任赵小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盐委审办报[2021] 3 号),根据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积极整改。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报告主要反映了三方面13个具体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已整改到位8个,未完全整改到位2个,因不可追溯需今后在工作中予以规范或通过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后解决的3个;应整改问题金额1186.29万元,已整改金额163.62万元,问题金额整改率为13.8%。街道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项。其他问题已制订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一、 多年指标结余未清理及预算执行等事项 1.关于财政账多年指标结余未清理事项。根据审计意见,我街道对财政账一般公共预算结余指标、基金结余指标及各类专项资金进行了梳理分类,将逐步进行清理消化。 2.关于财政支出挂账事项。我街道及时对清洁家园、四位一体支出挂帐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对,已于2021年12月份安排资金报支163.62万元,挂账剩余部分计划将在2022年及2023年进行分段消化。 3.关于部分垃圾清运费处置费收支下沉至下属保洁公司事项。根据审计意见,武原环卫所已于2021年12月收回武原环卫保洁有限公司代收清运费,并及时上缴县级财政。 4.关于无预算、超预算购置办公设备事项。我街道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责成街道行政执法办提前筹备,将预计购置的二轮摩托车10辆、汽车2辆、其它办公及执法装备全部编入2022年度采购预算,预算编制金额合计70.54万元。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及国有公司内控制度缺失等事项 1.关于资产处置未经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事项。我街道切实加强资产处置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按《武原街道“四重一大”执行标准(试行)》执行。2021年12月街道在处置部分报废及闲置资产时,由财政办提交关于资产处置方案至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商议,经会议同意后实施了处置事项。 2.关于下属国有公司内控制度缺失事项。我街道根据镇属国有公司实际情况,于2022年1月印发关于《武原街道镇属国有公司内控制度汇编》通知(武街﹝2022﹞6号),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 3.关于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往来及划转审批手续不规范事项。为了加强对街道国有公司资产资金管理,武原街道于2022年1月出台《武原街道镇属国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国有公司资金支付需严格按公司财务相关审批及报销制度执行。 三、工程拆分及工程发包不规范等事项 1.关于项目拆分审批,规避县级平台招标事项。我街道进一步完善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机构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操作流程培训管理。定期组织召开政府投资项目领导小组会议及工程例会等。 2.关于概算费用编制不完整, 设计、监理费等未计列事项。为切实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确保项目概算费用编制的完整性,自2021年12月起我街道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后均附有完整的项目概算表。 3.关于设计采用跟标方式发包事项。 为切实加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管理工作,我街道将严格执行《武原街道2020至2021年度政府类投资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定点入围供应商的通知》(武街﹝2020﹞253号),并积极联合相关站办和纪委成立合同商谈小组,既节约了街道财政资金,又规范了合同价格的确定程序,有效降低了廉政风险。 4.关于工程未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审批手续事项。海盐县神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缴纳完毕两条道路的土地出让金价款,并已办理完成相应的用地审批手续。 5.关于工程以跟标形式直接发包事项。街道今后将严格执行《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盐政发﹝2018﹞49号)文件规定,加强对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小型工程建设行为 6.关于村级小型工程发包不规范事项。2021年我街道金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村级小型工程招投标由金星村自行组织实施,华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的村级小型工程通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这两个村2021年工程发包施工方均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我们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2022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