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2- 01- 21 09: 19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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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50万吨/年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项目

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

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征土地134亩,采用双相乙氧基化装置专有技术,购置反应器、催化器等国产设备,年产50万吨高分子(超高分子)聚醚产品,同时配套建设罐区、仓库、厂内工艺和热力管线及配套管廊、原辅料及外管道、公辅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

1、废气:工艺废气依托三江化工焚烧处置。1#、2#乙氧基化车间生产过程工艺废气经配套的尾气吸收处理装置处理后经管道送入三江化工气液焚烧炉焚烧处置;储罐区废气经配套的油气回收装置处置;切片包装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固定床吸附-蒸汽脱附处置后排放;

2、废水:严格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收集工作。废水依托三江化工处置。循环水场排污水经管道送入三江化工污水处理场处置后部分回用于本项目循环水场补水,部分经三江化工排放口排放;其余废水经厂区废水收集池收集、隔油预处理后经管道送入三江化工污水处理场处置后纳入港区管网排放。

3、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危废贮存、转移和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库,暂存场地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进行设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级。对于高噪声设备,应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大型压缩机、风机等设备应设隔声间,风机采用风管软联接方式,并安装必要的消声器。设备定期维护。

5、地下水及土壤: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要求,做好生产区的地面硬化防渗,防止非正常工况发生。

6、风险: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企业承诺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