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000吨纤维板钉及干壁钉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镇北路83号 | 嘉兴超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超锐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54万元,选址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镇北路83号,租用海盐元润创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现场厂房776.4平方米,以钢材等为原料,经拉丝(外协)、冷镦、搓牙、热处理(外协)、电镀(外协)、包装等工艺,购置冷镦机、搓牙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吨纤维板钉及干壁钉的生产能力。 | 企业将每台冷镦成型机、搓牙机等产生油雾的设备进行密闭,废气进行收集,将VOCs统一收集后经高效油雾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15m以上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在95%以上,净化效率在90%以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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