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8亿片光学薄膜滤光片建设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 | 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京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3000万元,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购买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智慧新型显示城一期29279.51平方米厂房,厂区占地面积24287平方米,以蓝玻璃、白玻璃、树脂片等为原料,经镀膜、切割、丝印、检验、组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镀膜机、激光切割机、DISCO切割机、超声洗净机、贴片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3.8亿片光学薄膜滤光片的生产能力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纳入城市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喷砂机(干式)为全密闭设备,喷砂粉尘经密闭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丝印车间设置为密闭车间,在每台丝印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采用微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入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换气。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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