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18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盐于公路改建工程 | 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于城镇 | 海盐鸿鑫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盐于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上跨G525 互通终点(海盐驾校附近),起点桩号K5+200,路线沿老路向西,随后于K6+502顺接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黄桥改建工程起点,随后利用该项目并上跨Ⅲ级航道杭平申线,下穿杭浦高速公路,至终点与振兴路平面交叉,利用段终点桩号K7+682,路线总长2.482km,其中利用段长1.18km,实施长度为1.302km,采用公路一级技术标准,双向六车道40m断面,设计速度60km/h。总投资约15324.927716万元。 | 施工期 废气:执行《嘉兴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评价实施办法》等法规、规定、规范的要求。采用商购沥青砼、商品砼。工程弃方随挖随运,运至制定消纳场。在施工工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废水:施工期租住民房。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多余的废水纳管。涉水施工加强管理,采用围堰防护。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并加强保养;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和监控;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置;合理安排运输的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控制施工人员工作时间;施工场地,设围栏;重要施工场点设置声屏障;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固废:做好垃圾分类,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营运期: 废气:加强道路的清扫,及时修补破损路面。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维护工作。噪声:要求完善道路警示标志;保持路面平整。加强交通管理。针对敏感点的特征,考虑设置隔声窗等措施。根据道路噪声预测结果,适当考虑规划布局。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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