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嘉兴市玖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000万只食品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六里工业区(海盐梦燃毛纺织有限公司厂区) | 嘉兴市玖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嘉兴市玖诺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海盐县澉浦镇六里工业区(海盐梦燃毛纺织有限公司),租赁海盐梦燃毛纺织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占地面积6574m2,建筑面积7601m2)从事食品包装制品生产。企业预计总投资5690万元,购置注塑机、三轴机械手、六色印刷机、传送带等设备,形成年产13000万只食品用塑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井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注塑、印刷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在局部使用透明材料进行封闭围挡)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经“光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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