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24002556774G/2020-00090 成文日期: 2020-08-14
文件编号: 盐政务办〔2020〕14号 组配分类: 文件
发布机构: 县政务数据办 有效性:

关于印发《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盐政务办〔2020〕14号

  • 发布时间: 2020-08-14 17: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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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窗口、大数据中心、交易中心:

现将《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7日

 

 

 


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树立一流形象,特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工作纪律

要求: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1.上班不迟到早退,自觉按规定参加考勤。

2.严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聊天。

3.请假或调休,按规定办理手续;中途外出办事,向窗口负责人说明事由,并在钉钉考勤系统提交申请。

4.不在办公区吸烟、吃零食。

5.上班时间不长时间通过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在电脑上看视频或网上购物、玩游戏、听音乐、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严格遵守“四条禁令”(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二、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

1.穿着整洁、美观、得体。政务服务中心配发工作服的人员及统一着装部门(单位)人员需按规定着装,禁止在工作期间穿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和拖鞋。

2.做到佩证上岗,亮牌服务。

3.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色指甲。

4.男性员工不蓄胡须;女性员工化妆大方适度,佩带饰品庄重得体。

5.坐姿端正、站姿挺立,禁止坐在办公桌或椅子靠手上。

6.在服务对象面前不得做任何不礼貌的举动。

三、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服务规范

1.礼貌服务。按服务礼仪要求对群众提供服务,做到仪容端庄、讲话文明、动作规范。

2.主动服务。办理审批服务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即使群众没有开口,也要主动把审批的条件、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清楚。

3.热情服务。对自己从事的业务要熟悉,对服务对象的心理要理解,服务过程中精神饱满、热情好客、动作迅速。

4.规范服务。接待服务对象时做到“二立、三声、一双手”,即迎送要起立,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递送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要用双手。工作人员正在办件操作时可以不起立,但要主动招呼。

5.承诺服务。按“四清”要求办理事项,并作出承诺,即咨询一次答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补正一次讲清。

6.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四、文明用语

要求:规范文明、注重礼貌

1.服务对象前来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问候,并表示欢迎,常用的问候语有“早上好、下午好、你好”等;欢迎词有“欢迎光临”等;服务对象离去要送别,常用送别语有“再见、慢走、走好”等。

2.对服务对象的称谓要得体,有礼有序,可以对方的职业相称,也可以对方的身份相称,如同志、师傅、某先生、某小姐、小王、老张等。禁止以绰号称呼。

3.与服务对象交谈要口齿清晰、轻声细语。服务对象的述求要认真倾听,正确的意见应表示赞同,不同的看法可以姑且听之,事关原则可以婉转相告。

4.推托或拒绝别人时要态度友好、措辞婉转。面对服务对象质疑,出现误解时,不得与其当面争吵、争辩,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5.因工作疏忽或失误,影响了服务对象的利益或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应当及时说声“对不起!”

6.拨打电话时,应先自报家门:“您好!我是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证实对方的身份。

7.接听电话要及时,拿起听筒后若对方没有发话,可以先自报家门:“您好!***窗口,请讲。”让对方知道你的身份。

8.对待服务对象要文明礼貌,禁止使用以下禁语:不知道、我不管、你自己看、着什么急、老实等着、下班了快一点等。

五、业务操作

要求:依法行政、高效办事

1.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是。

2.审批事项及时输入系统平台,在受控状态下完成审批操作,严禁审批事项不进入系统操作。

3.高效办理审批事项,按规定出具行政许可格式文书。

4.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5.及时处理网上咨询、申报信息和逾期督查信息。

6.及时整理当日文件、资料,票据和档案材料按规定存放。

六、环境卫生

要求:地面清洁、窗口整洁

1.窗口服务台、电话、电脑、档案材料等物品按规定统一摆放。

2.正式上班前和下班后及时打扫窗口卫生,保持柜台面和桌面整洁、地面清洁。

3.桌面不放置食物、化妆品、香烟和烟灰缸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椅子上不放置衣服、拎包。

4.不随意吐痰、乱扔杂物,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5.下班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



信息来源: 县政务数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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