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17196。 通讯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北路30号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900吨改性新材料易地技改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 | 海盐美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租用海盐龙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厂址位于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厂房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本项目采用PP、ABS等为原料,经加热、挤出成型、配色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挤出线等国产设备,建设年产900吨改性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型立式混料机设置于单独的密闭车间内,在小型立式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挤出线产品出口、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挤出、注塑废气经风机引入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废气经治理后通过同一个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型立式混料机设置于单独的密闭车间内,在小型立式混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在挤出线产品出口、注塑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挤出、注塑废气经风机引入光氧等离子一体机,废气经治理后通过同一个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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