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鼎鑫纺织品复合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防护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0-12-15 08: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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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13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800吨防护膜建设项目

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博莱特路3号

海盐鼎鑫纺织品复合有限公司

浙江和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采用塑料粒子为原料,经加温,融化,流延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流延复合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800吨防护膜(厚度0.03~0.05毫米)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环保、节能等特点,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实现利税500万元。项目新增5800平方米厂房,项目新增变压器。

流延废气、复合废气改建项目流延、复合工段生产线密闭,生产线上方设置吸风装置,采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后,设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5%;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中粪便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1)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

(2)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

(3)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4)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物集中后出售,废活性炭、废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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