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切割加工20万平方米瓷砖石材建设项目 | 海盐县武原街道麻泾里88号42幢-1、44幢、46幢-1 | 嘉兴艺兴建材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50万元,选址于海盐县武原街道麻泾里88号42幢-1、44幢、46幢-1,租用浙江一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3844平方米,以瓷砖、石材等为主要原料,经粗切割、磨边、水刀切割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圆弧抛光机、切割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切割加工20万平方米瓷砖石材的生产能力。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均带水作业,极少部分人工磨边无法带水作业,其产生的粉尘经水帘式吸尘柜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座基减震;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及隔声材料;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职工日常操作管理;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无 |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均带水作业,极少部分人工磨边无法带水作业,其产生的粉尘经水帘式吸尘柜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座基减震;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及隔声材料;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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