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6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000吨10.9级及以上汽车紧固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长山路193号 | 嘉兴恒瑞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400万元,在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长山路193号(原厂区内),以钢材等为主要原料,经切割、退火(外协)、拉丝(外协)、冷镦、机加工、热处理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热处理生产线、攻牙机、螺栓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0吨10.9级及以上汽车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附近管网;冷镦机、攻牙机、搓丝机产生的油雾通过静电高效净化器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静电高效净化器处理后与已建项目热处理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已建项目15m热处理排气筒排放;食堂设置处理效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纳入附近管网;冷镦机、攻牙机、搓丝机产生的油雾通过静电高效净化器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冷凝+静电高效净化器处理后与已建项目热处理生产线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通过已建项目15m热处理排气筒排放;食堂设置处理效率75%以上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做好噪声控制措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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