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5万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 海盐县通元镇三友村(石泉工业园区) | 海盐年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457万元,于海盐县通元镇三友村(石泉工业园区),租用嘉兴江海服饰有限公司厂房1000平方米。本项目以PVC塑料、铜丝、铜包铝等为主要原材料,经绞丝、束丝、绝缘包塑、对绞、成缆、护套、打圈、检测、包装、入库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挤出机、成缆机、束丝机、自动成卷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5万公里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由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后排放杭州湾;挤出机、喷码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低温等离子+UV光催化装置,最终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公司在建设期、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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