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1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500台智能邮政报刊亭建设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中钱村 | 嘉兴市信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海盐县沈荡镇中钱村,租用海盐高博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项目以镀锌板及不锈钢板、水性油漆等为原料,经剪板折弯、冲压焊接、打磨成型、喷漆(配套)、烘干、组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剪板机、自动折弯机、数控冲床、喷漆流水线等国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台智能邮政报刊亭的生产能力。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纳入附近雨水管网;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激光切割机及等离子切割机下方设置水槽,用于吸收烟尘,喷漆线、烘箱及烘干均位于密闭车间内,废气分开收集后分别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废气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不涉及 | 公司在营运期,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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