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8日-2019年5月7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05万只集成吊顶LED铝合金边框技改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原元通街道)凤凰社区3幢 | 嘉兴利德尔铝业有限公司 | 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981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海盐县望海街道(原元通街道)凤凰社区3幢,利用现有项目租赁的浙江健牌铝业有限公司厂房中的闲置区域,总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设年表面处理305万只集成吊顶LED铝合金边框技改项目。本项目主要以脱脂剂、无铬钝化剂等为主要原材料,经喷淋脱脂、喷淋清洗、喷淋无铬钝化、喷淋清洗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自动喷淋清洗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表面处理305万件集成吊顶LED铝合金边框的生产能力。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新增固废废脱脂液(含槽脚)、废无铬钝化液(含槽脚)、废包装桶、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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