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标准领跑行动 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9-02-28 10: 57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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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有关科室、各工作站、所(分局):

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县“两会”代表委员也提出,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对相关工作的培训。为进一步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通过标准领跑带动企业领先、产业升级,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提高标准化效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争取承担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摸清全县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需求,截至2019年底,累计引导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和全国性团体标准40项以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先进标准制定工作,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累计制定“浙江制造”先进标准10项以上,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稳定在75%以上。鼓励企业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开展标准化培训100人次以上。

二、主要任务

1.摸底调研需求。各工作站、所(分局)利用日常走访、电话、网络媒体等方式,摸清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或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现状和需求,以及在各级标准制修订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加强培训指导。注重企业标准化人才培养,举办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编写等培训班4期,提升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开展标准化专题研讨会1期,邀请省、市局有关标准化专家业务指导,就标准研制工作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切磋,对标准化工作中的困惑进行探讨。

3.强化平台支撑。整合国家、省、市的标准化信息资源,借助专业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对已在承担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信息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并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加强与上级条线和各领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企业与国内、省内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对接联系,争取技术和智力支持。    4.推动对标制标。进一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引导企业重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民营企业产品与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引导企业、组织或个人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争当标准“领跑者”,抢占标准话语权,提升国内外影响力。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在研制标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与困难,为企业各项创新活动提供标准化服务支撑。

5.实施项目引领。充分利用核电、紧固件、集成家居等特色产业优势,积极申报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项目,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有关产业标准的宣贯、实施工作,整体提升产业的标准化水平。继续推动百步镇开展质量标准化特色小镇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进一步推动集成家居产业质量提升。

6.加大奖励扶持。进一步积极争取加大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和“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认证的奖励扶持,争取进一步扩展到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继续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清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全县镇(街道)出台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7.实施绩效检查。加大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组织1-2项重点行业重点标准实施绩效检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检查企业80家以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指导、督促整改,不断提高企业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先进性,通过标准提档引领质量提升、产业升级。

三、工作要求:

请各工作站、所(分局)在调研摸底时组织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化需求调查表》(附件2)并汇总,并于3月20日前通过钉钉反馈至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联系人:李振涛,联系电话86180119,短号610727。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于3月底前根据调研情况梳理分析,建立梯度培育名单,并于10月份形成调研分析报告。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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