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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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站、大队、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现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特制定《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 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三、 工作重点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传销行为等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重点: 1.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以暴力、要挟或欺诈手段,强行压价收购产品、转手高价出售控制垄断市场商品交易、称霸市场的;2.垄断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行业酒水入场的;3.在食品、保健品等销售领域,涉及非法传销、限制人身自由、强买强卖、非法垄断等行为的;4.在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中发现逼迫参与人员缴纳费用,拒绝或者反抗时被殴打的,恐吓欺骗、洗脑等精神控制参与人员的,对不听“教育”的参与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非法拘禁的,被执法部门责令解散后又重新聚集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5.股权转让审核中有强迫交易嫌疑的,如资源类(如采矿权)应批准而未审批、恶意逃避审批而转让的;转让方与承包方签订无效合同或霸王条款强行要求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未果为由要求一方承担赔偿的;审核中发现股权转让明显违背市场规则的;6.在价格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7.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的。 具体排摸重点领域(行业)及排摸要求: 1.市场:排摸农贸市场经营户肉禽类、水产类等和专业市场主要交易品种进货渠道名单,由局市场科牵头组织全县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自查填报,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2.大型餐饮单位:排摸酒水等主要商品进货渠道名单,由局餐饮科牵头组织餐饮单位、娱乐场所自查填报,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3.打传及执法办案:由稽查大队在打击传销、执法办案时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4.消费投诉:由局消保科(消保委)牵头对消费者消费纠纷投诉、职业打假举报等情况进行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5.其他相关行业(企业):由行政许可科、企管科、质量监督、价格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条线(科室)在行政许可(设立、股权转让变更、注销等)、日常监管、双随机及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销售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监管执法时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各所(分局)、站定期(每月25日前)将线索排摸表上报至县局对应科室,县局对应科室按职能分类处置、移送(或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置,重大线索即时上报并及时移送(或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2月15日前) 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通过召开全面推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系统上下全员培训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底) 根据《省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方调查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查办市场监管领域案件,重点排查各类交易场所、餐饮、食品、保健品等销售领域涉及垄断交易、称霸市场、非法传销、强买强卖等行为;制假售假行为;股权转让审核中强迫交易嫌疑、强行转让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以及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底) 要针对前期排查梳理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的乱象开展依法治理,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攻坚。在整治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县及市局扫黑办报送,切实做到打早打彻底。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底)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专项行动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业务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科、所、队、站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定期报告涉黑恶线索,努力形成集打、防、管、建、治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海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八个一”为载体,集中时间和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政法部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相关成员负责食品领域、专业市场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领域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五)强化市场监管。要结合日常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六)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建立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并按照“四个一”工作规则,即:县局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落实会,所(分局、站)每周开展一次线索摸排,各市场每周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县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查考评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督查,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约谈、考核扣分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供参考) 附件2: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 传告知书(供参考) 附件3: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表
附件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供参考)
1、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2、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 3、扫黑除恶,弘扬正气,共创平安 4、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5、加强综合治理,优化治安环境 6、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7、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8、全民参与,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9、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有奖,利国利民;揭发黄赌毒窝点有功,消除治安隐患 10、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巩固基层组织建设 11、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创建全国最平安城市 12、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附件2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告知书 各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 根据中央省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2018-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欢迎各市场主体及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起来,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以下涉黑涉恶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各类交易场所存在以暴力、要挟或欺诈手段,强行压价收购产品、转手高价出售控制垄断市场商品交易、称霸市场、挑衅滋事的。 2.垄断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行业酒水入场的。 3.在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销售领域,涉及传销、限制人身自由、强买强卖、垄断、欺诈等行为的。 4.组织传销活动并逼迫参与人员缴纳费用,拒绝或者反抗时被殴打的,恐吓欺骗、洗脑等精神控制参与人员的,对不听“教育”的参与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非法拘禁的,被执法部门责令解散后又重新聚集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 5.股权转让中有强迫交易嫌疑的,如资源类(如采矿权)应批准而未审批、恶意逃避审批而转让的;转让方与承包方签订无效合同或霸王条款强行要求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未果为由要求一方承担赔偿的;股权转让明显违背市场规则的。 6.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的。 7.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的。 8. 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改造、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9.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以上9条是市场监管系统的排查重点,若有相关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2345转至县市场监管局;涉密举报材料可邮寄至: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619号,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
附件3: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表
(一)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进货渠道名单
填报单位(市场): 填报时间:
本表由市场科牵头组织各商品交易市场填报、汇总。
(二)餐饮、娱乐场所进货渠道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本表由餐饮科牵头组织各餐饮、娱乐场所填报、汇总。
(三)监管执法领域相关线索排摸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本表由许可、企管、消保、稽查及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管、质量监督领域相关科室、各所(分局)、站填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稳定和政权巩固。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目标,对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线索梳理等工作,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要求 结合省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方调查情况,坚持集中宣传发动与持续宣传发动相结合、重点宣传发动与面上宣传发动相结合、线上宣传发动与线下宣传发动相结合,多举措、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格局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在宣传报道中,要严格执行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以及发布内容的涉密审查,重要稿件要送相关部门审签。 三、工作重点 1、以辖区内各类专业市场、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要对象,紧紧围绕嘉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八个一”为载体,集中时间和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2、各所(分局、站)等均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条线职责分工。全局通力合作,有计划,有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 3、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宣讲。局各相关科室、各所(分局、站)要认真谋划,以精干的团队和人员进入企业、市场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内容、形式等进行广泛宣讲,让各类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的了解和认识。 4、组织一次“回头看”,深刻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要认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进行梳理,进一步检验前期组织部署工作的实效,要在政治站位是否高,职责是否明确、认识是否到位、宣传是否有效、线索排查是否深入,是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沉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个体工商户、私营(民营)协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查漏补缺,纠正问题。 5、深入开展线索排查。要针对省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方调查所反映的市场内部存在“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社会人员挑衅滋事、存在强买强卖”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力量,进行一次“大摸排”、“大调查”,全方位、多渠道收集掌握涉黑涉恶线索,确保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 6、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县局组织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评估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监管领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满意度、满意率,以检验宣传工作的到位度,排查工作的深入度,为迎接省、国家督导组的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宣传季活动时间为2月至5月,各单位要在3月6日前将初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至县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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