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盐县2018年度高考中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8-05-28 1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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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各高中考学校:

  2018年度高考和中考即将开始,为切实保障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现将《海盐县2018年度高考中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全县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盐县教育局

  20185月24

 

 

 

 

海盐县2018年度高考中考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各所(分局)、各中高考学校:

  为切实保障我县2018年度高考、中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根据海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海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盐食安委办〔201725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我县2018年度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和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管理,落实自查。各高中考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开展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并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表》于考前一周报辖区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分局)。

  (二)落实责任人员。承担高考、中考供餐任务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联络食品安全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分局)应明确相应人员定点负责,进行人员驻点全程保障,要详细了解考点考生供餐计划安排,包括就餐人数、就餐地点和拟供食谱等,对供餐菜谱进行重点审查,确保食品安全。

  (三)开展检查巡查。

  1.按照《2018年度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表》(盐食安委办〔201725号)时间节点安排,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检查,重点内容为

  (1)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

  (2)清洁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存放情况;

  (3)检查备餐间二次更衣设施、紫外线灯、空调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4)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供应流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食品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5)检查留样设施情况,各学校食堂必须提供足够容量、适宜的容器、冰箱专门用于留样菜肴的保存;

  (6)学校食堂用水使用情况;

  (7)食品及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验收登记情况,特别是鲜肉、蔬菜、定型包装食品定点采购情况;

  (8)必要时,可对食品原料进行抽检。

  2.“两考”期间巡查,由定点负责监管的责任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烹调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和巡查。

  (l)检查菜单,查看有无禁、慎用食用的食品;

  (2)检查用于储存食品及原料的冷藏设备、“三防”设施和餐饮具洗刷消毒设备运行是否正常,餐饮具能否保证用前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3)检查留样,各餐所有主副食品留样品种齐全。固体:不少于100克,液体不少于100毫升。留样须冷藏,时间不小于48小时;

  (4)水果要现吃现切、装,不得预先切好后放冰箱贮存;

  (5)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晨检询问,特别注意有无发热、腹泻、感冒及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发现上述疾病的服务员不得直接参加“两考”期间的服务工作;

  (6)检查加工过程生熟分开、菜肴烧熟煮透、工具容器清洗干净、餐具消毒情况,必要时对每餐餐具进行抽样检验;

  (7)查前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改进情况;

  (8)餐具摆台控制在餐前30分钟之内;

  (9)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每次例行检查后对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后要制作现场监督笔录或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工作安排

  考前一周各学校完成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报送自查报告;6月5日前完成对高考供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菜谱审核工作;611日前完成对中考供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菜谱审核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落实高考供餐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并对各镇(街道)的中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指导和督查。各所(分局)承担辖区内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对考点周边的餐饮店检查 。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要求落实人员和责任,各责任人员要以对考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检查出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高考中考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不得延误时机,确保高考中考期间食品安全。

  各所(分局)要按照食品安全保障要求收集整理材料,将有关情况按照(盐食安委办〔2017〕25号)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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