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2018年度除四害药械采购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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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局研究,就海盐县2018年度除四害药械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投标人机构介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备注:(1)采购清单中所有产品除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正品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所投的消杀药品应具备有效的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不会因为需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类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清单中所列的配置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所列的配置要求进行报价。 3、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三、开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在 2018 年4月10日下午1:30前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递交海盐县公共卫生中心709室。 2、招标人将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人规模、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
四、项目咨询及监督 业务联系人:沈先生 0573-86082203 监督投诉电话:县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 0573—86027531
附件:招标要求
海盐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