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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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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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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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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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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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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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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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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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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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20万件汽车发动机真空泵转子易地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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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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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猛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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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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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利用位于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场地15520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1161.57平方米,实施年产720万件汽车发动机真空泵转子技改项目。项目以钢材为原材料,购置圆盘锯、抛丸机、各类车床等国产设备,经下料、抛丸、整形、磷皂化(配套)、机加工等工艺,本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发动机真空泵转子720万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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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酸雾吸收塔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滤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冷镦下料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厂内食堂需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中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操作;边角料、金属屑、废包装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酸、各类槽脚、污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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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酸洗过程产生的氯化氢经酸雾吸收塔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滤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冷镦下料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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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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