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商业街、校园周边、农家乐小餐饮、小食杂店整规与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2016-05-30 14: 43
  •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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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局相关科(室):

  为推进我县小餐饮、小食杂店的规范与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扫雷”、“净流”行动部署,以创建省文明城市、省卫生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平安海盐复评为契机,针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数量多、硬件设施简陋、卫生环境堪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开展小餐饮、小食杂店的专项整规与提升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落脚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监管、集中整治、规范引导、示范创建,切实消除小餐饮行业脏、乱、差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小食杂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来源不明食品,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饮食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力争全县小餐饮、小食杂店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外观洁净、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对象

  (一)对象:100㎡以下小餐饮店、小食杂店。

  (二)区域:各镇(街道)城区主要商业街、校园周边、农家乐。

  三、工作任务

  1、整治规范经营行为,做到“八个有”。有执照、有许可证、有健康证、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防蝇、防尘、防鼠、排烟、冷藏、清洗、消毒)、有保持环境卫生的基本措施、有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本、有必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证照信息上墙公示。对无证无照及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食品安全隐患严重、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联合予与取缔。

  2、推动小餐饮店硬件改造,做到“三化四洁五分离”。鼓励有条件的经营户通过硬件设施的改造提升改善环境卫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经营竞争力。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推动厨房间的设施设备,就餐间的墙壁、桌椅、地面等进行清洁、改造或更新,使经营户的基本设施和环境卫生有明显改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力争达到“三化四洁五分离”的要求。“三化”即,墙面、地面磁砖化,灶台、货架钢质化,物品摆放标识化;“四洁”即,餐饮具清洁、油烟机光洁、操作台面清洁、用餐环境整洁;“五分离”即,动物、植物清洗要分离,刀具、砧板生熟要分离,食品、非食品摆放要分离,生食、熟食存贮要分离,凉菜、热菜加工间要分离。

  3、强化小食杂店三项制度落实,做到分类分区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销毁制度。经营户做到定期自查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主动下架停止销售。对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主动销毁。对已售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主动召回;二是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婴幼儿食品专柜专销制度。鼓励经营户进行店内布局改造,提升店容店貌,设置专柜对保质期即将到期的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营养食品等实行专区专柜集中销售;三是执行散装食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规范三无散装食品,做到散装食品区域有标识,食品有标签、来源可追溯。

  4、加强监督抽检,强化风险隐患治理。以问题为导向,以隐患治理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检。小餐饮店要加大对煎炸过程用油、米面制品、鲜肉及肉制品、熟食卤味、调味品等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使用病死、来源不明的肉品、劣质原料、地沟油等,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小食杂店要加强对散装油、散装食品、饮料,校园周边的辣条、膨化食品、奶制品等的抽检力度,严厉查低价低质、添加剂超标、过期变质的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

  5、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把专项整规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逐步提升”的总体思路,在经营单位中筛选一批证照齐全、硬件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食品经营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树立一批规范经营样板,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效应。鼓励有条件的小餐饮开展阳光厨房建设,促进我县小餐饮单位、小食杂店的整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清查建档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至6月中旬)

  各所(分局)要对辖区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以及主要商业街、旅游农家乐的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并于615日前将“经营单位清查建档汇总表”分别上报局食品科、餐饮科。

(二)集中整治、提升阶段(6月下旬日至7月底)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开展小餐饮、小食杂店整规提升行动。应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推进实施。要求对各镇(街道)商业街、校园周边、农家乐食品经营单位建立监管档案,各所(分局)根据各店实际存在问题,提出“一店一策”,助力小餐饮、小食杂店整规提升。

  1、餐饮店。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原辅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以及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环境及个人卫生、“三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督促餐饮单位加强设施设备检修维护,鼓励餐饮单位通过设施改造、设备更新提档升级。对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储存和使用亚销酸盐(亚销酸纳、亚硝酸钾)、采购加工织纹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对无证无照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依法严厉打击。

  2、食杂店。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否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经营环境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现场审查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经营单位对硬件进行改造提升,在醒目位置标明(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柜。

(三)示范创建、落实长效阶段( 8月至9月)

  在充分调动小餐饮业主的积极性,推动经营者改善硬件设施和提升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小餐饮、小食杂经营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和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以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提升。积极探索建立经营者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所(分局)要把商业街、校园周边、旅游区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的整规与提升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2、突出重点推进。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依托已建成的县、镇、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社会监督作用,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总结、上报工作中典型做法和好的成效,巩固整治成果,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3、广泛宣传引导。要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规行动始终,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上街进校”活动,引导群众、家长、师生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有责、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请各所(分局)于9月20日前分别报送整规与提升工作总结至食品科、餐饮科。

  联系人:

  1.食品科:梅菁,联系电话:0573-86110930

  2.餐饮科:顾凯婷,联系电话:0573-86035583。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9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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