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外汇局海盐县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我支行切实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从基层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 “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评议、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架构和机制,并做好督促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创新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反腐倡廉等工作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中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应,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我支行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策文件,充分了解、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上级行与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人民银行依法行政、规范和改善金融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宣传好,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搭建信息平台。我支行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做好主动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通过海盐县金融学会刊物《海盐金融》,展现地方金融体系发展的整体风貌。组织参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经理国库十周年”、“十年汇改 赢在路上”等主题宣传活动,把金融知识送到市民手中,为市民答疑解惑。并召开形势分析会、项目推介会等,主动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引导社会舆论。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我支行积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行文件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公开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箱地址等。2015年度,我单位在海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及时公布22条政策等信息。主要公开了单位工作要点与工作总结;印发关于开展支行新一轮聘任工作通知等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情况等通报文件,表彰支行先进科室(文明科室)和先进工作者(文明员工)与各类业务条线先进单位、集体、个人等通报。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
(二)通过海盐电视台、海盐县广播电台、《嘉兴日报》海盐新闻版等主流媒体进行公开;
(三)通过机关大楼指示牌及宣传展板进行公开;
(四)通过各类通报会、分析会进行公开;
(五)通过在支行服务窗口摆放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五部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单位未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一年来,在推进基层央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单位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上还有待提高等,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在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上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认真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