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集散配套项目(北侧)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6-03-02 14:59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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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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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集散配套项目(北侧)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南至原向阳小学操场,东至绮园路,北至党群服务中心

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101.3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7.3亩,主要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1540平方米,同时配套游客集散场地、停车设施(30个车位)、疏散通道、基础管线等。

废水: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在室外汇合经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地块周边的城市污水管网。

废气:①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预留的排油烟管井通至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②营运期加强管理,保持垃圾箱及附近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对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尤其是夏季高温时,适当增加清运频次,防止垃圾腐败产生异味,降低对周边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影响;

③在停车场周边及车位之间种植乔木、灌木等绿化植被,利用植物吸附部分尾气污染物,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空调外机等产噪设备尽量避免设置在靠近居民、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点一侧,减轻对居民、文物保护单位的影响;

②对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营业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

固废:生活垃圾严格管理,实行分类收集,并及时收集和外运。

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