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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北湖未来城产业平台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葫芦山至湿地段)先行段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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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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