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6-03-23 15:27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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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批复文件

1

关于浙江艾可帅特五金有限公司年仓储周转18.48万吨化学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26号

2026年3月16日

嘉环盐建〔2026〕26号 艾可帅特.pdf

2

关于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杨家弄工字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27号

2026年3月16日

嘉环盐建〔2026〕27号 杨家弄工字坊.pdf

3

关于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集散配套项目(北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28号

2026年3月17日

嘉环盐建〔2026〕28号 集散配套.pdf

4

关于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海盐县古城复兴杨家弄绮园文旅区改造提升项目—烟火文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嘉环盐建〔2026〕29号

2026年3月17日

嘉环盐建〔2026〕29号 烟火文创.pdf

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