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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海盐县“盐途畅行”通行券实施方案(修订)》延期实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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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印发海盐县“盐途畅行”通行券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盐政发〔2024〕15号)文件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实施期间群众出行满意度高,获得感强。鉴于2026年期间海盐至嘉兴有关重大交通工程未全线贯通,为缓解重大交通工程建设引起的出行不便,持续加大交通惠民力度,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通行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现决定继续延期实施该修订方案,为期1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海盐县“盐途畅行”通行券实施方案(修订)》延期实施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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