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两预两分”优化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盐发改〔2026〕134号
FHYD02-2026-0001

  • 发布时间: 2026- 08- 17
  •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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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两预两分”优化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本文件自2026年9月7日起施行。

海盐发展和改革局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6日

《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两预两分”优化机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管理,全力优化服务审批流程,切实解决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堵点、痛点、难点,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服务工作机制,通过“两预两分”优化机制,打通项目设计、施工、验收链条,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审批模式及实施路径,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验收早投产、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措施

(一)“预审批”优化机制。对新建企业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各类项目,在尚未完全具备法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早开工早建设,由审批部门按照相关审批要求,提前进入“预审批”程序,并出具“预审批”意见;当该项目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立即对之前的“预审批”审查文件进行补充、完善,出具正式审批文件(行政许可证照)。

(二)“分阶段施工许可”优化机制。对新建工业类投资项目、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和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按建筑工程的“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三个阶段依次分别或者组合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不得跨阶段申请;建设单位也可直接以建筑工程三阶段为整体申请施工许可证。

(三)“分期竣工验收”优化机制。一般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分期竣工验收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专项验收(备案)部门及水电气网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必要性、技术性、安全性和可行性确认后,启动分期竣工验收程序。验收通过后,主管部门针对相关专项验收(备案)部门提交的分期竣工验收意见,出具准予分期竣工验收、投用的复函。用于投入使用或申请装饰装修许可。

(四)“预验收”优化机制。企业投资工业类建筑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建筑已完工,正式进行附属施工阶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预验收”申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进度进行确认后,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预验收”服务,进行技术指导、核验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可以边施工边整改,待完全具备验收条件后可同时进行规划核实和工程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凝聚协同合力,压实工作责任。“两预两分”优化机制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各相关部门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分工,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协同推动我县工程项目建设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二)强化履职联动,落实尽职免责。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两预两分”优化机制要求,修订完善现有工作制度,将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与齐抓共管,健全常态化工作会商机制。在建设工程项目推进中,为破除难题、加快进度,工作中存在无意过失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尽职免责减责。

(三)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有效经验、面临的困难问题,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成果;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氛围,力争实现企业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切实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水平。


附件:1.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预审批”实施细则(试行).pdf

             2.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分阶段施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pdf

             3.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pdf

             4.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预验收”实施细则(试行).pdf

             5.海盐县“两预两分”审批申请表.pdf


           海盐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海盐县建设工程项目“两预两分”优化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