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海盐县交通运输系统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盐交〔2026〕29号
FHYD17-202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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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废止《海盐县交通运输系统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盐交〔2019〕69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盐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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