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FHYD68-202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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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执法队、各科室、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精神,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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