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酿造文旅街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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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沈荡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联审专题会议纪要》(〔2026〕4号)文件内容,同意你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 酿造文旅街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二、项目地点 贲湖东路128号。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完善酿造文旅街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配置,加强项目日常服务,创造良好的文旅环境。因此,实施本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四、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东至镇东路,南至贲湖东路,西至沈荡酒厂,北至沈荡酒厂,总建筑面积2857.76㎡,项目内容包含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五、招标方式、最高限价 采用国企采购方式,最高限价25万元。 六、资金来源 由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支付。 七、项目业主 海盐县沈荡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八、物业服务周期 该项目物业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 请据此抓紧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其他事项请按规定办理。 此复。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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