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荡湾里临水岸线抢险工程的批复


  • 发布时间: 2026- 09- 04 11: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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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城镇农业农村与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荡湾里临水岸线抢险工程的请示》已收悉,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该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荡湾里临水岸线抢险工程。

二、项目实施地点

海盐县于城镇鸳鸯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护岸120m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五、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六、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七、项目服务周期

3个月。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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