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海盐县友邻社会服务中心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的批复


  • 发布时间: 2026- 07- 24 1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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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友邻社会服务中心、海盐县乐助社工事务所:

你单位提出注销登记的申请,已于2026年7月23日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海盐县友邻社会服务中心、海盐县乐助社工事务所注销登记,自接到批准文件后,不得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此复。

海盐县民政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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