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招标投标制度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盐发改〔2025〕232号

  • 发布时间: 2025- 09- 23 09: 45
  •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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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与《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招标投标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本次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附件: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目录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招标投标制度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优化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十条意见(试行)

盐发改投〔2020〕150号

2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海盐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发改〔2022〕166号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