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武原街道2025-12号地块等2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的批复
盐政函〔2025〕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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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提请公告武原街道2025-12号地块等2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盐自然资规征〔2025〕3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同意就你局所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盐征补案〔2025〕56、57-01、57-02号)予以公告,请按要求尽快落实。 特此批复。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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