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盐县康复医院病房整体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90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901号(海盐县人民医院旧址)原有建筑进行全面改造,涉及改造面积50000m2,主要包含暖通系统全部更新改造,装饰维修,外立面修复,医疗设备购置,同步改造消防、给排水、电气、医疗专项、弱电网络、室外附属等,将原多人间改造为二人间,涉及改造床位约600张,新增床位120张,同步改造停车场,新增120个机动车充电桩。
本次环评不包括放射单元,辐射项目由第三方单独评价另行报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与场界距离/m |
东经 | 北纬 |
地表水 | 武通港 | / | / | 地表水 | / | 地表水Ⅲ类 | 南 | 120 |
海盐塘 | / | / | 地表水 | / | 北 | 450 |
大气环境 环境风险 | 常秀景苑 | 120.917974 | 30.517061 | 住宅区 | ~2000人 | 环境空气二类 | 北 | 35 |
常和景苑 | 120.914391 | 30.518971 | 住宅区 | ~3700人 | 北 | 80 |
常宁景苑 | 120.917845 | 30.518788 | 住宅区 | ~1200人 | 北 | 280 |
欣悦佳苑 | 120.911451 | 30.520130 | 住宅区 | ~2800人 | 西北 | 420 |
上城春天里 | 120.909386 | 30.515843 | 住宅区 | ~4500人 | 西 | 40 |
规划住宅区 | 120.909386 | 30.517034 | 住宅区 (规划) | / | 西 | 420 |
海韵江南 | 120.907680 | 30.514293 | 住宅区 | ~2600人 | 西 | 440 |
庆盛名邸 | 120.911006 | 30.513177 | 住宅区 | ~2000人 | 西南 | 80 |
海盐县实验小学 (城南校区) | 120.907218 | 30.512287 | 学校 | ~2000人 | 西南 | 510 |
贝沙港湾 | 120.914039 | 30.512153 | 住宅区 | ~1600人 | 南 | 65 |
嘉和景苑 | 120.913739 | 30.509696 | 住宅区 | ~3600人 | 南 | 280 |
佳源城南印象 | 120.916518 | 30.508682 | 住宅区 | ~1700人 | 南 | 330 |
新城璟郡澜庭 | 120.917623 | 30.510810 | 住宅区 | ~1300人 | 东南 | 180 |
武原中学 | 120.920831 | 30.509379 | 学校 | ~2200人 | 东南 | 430 |
江南美墅 | 120.909135 | 30.507791 | 住宅区 | ~1300人 | 东南 | 500 |
杭州医学院海盐临床学院(120急救中心) | 120.916845 | 30.513413 | 学校/ 行政 | ~100人 | 东 | 25 |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 120.918250 | 30.513145 | 行政 | ~100人 | 东 | 130 |
紫元尚郡 | 120.920080 | 30.513558 | 住宅区 | ~2400人 | 东 | 150 |
海盐县实验小学 (西校区) | 120.920262 | 30.515489 | 学校 | ~500人 | 东 | 210 |
常绿景苑 | 120.922247 | 30.515747 | 住宅区 | ~4700人 | 东 | 300 |
金域蓝湾 | 120.922762 | 30.511775 | 住宅区 | ~3100人 | 东 | 400 |
声环境 | 常秀景苑 | 120.917974 | 30.517061 | 住宅区 | ~2000人 | 声环境2类 | 北 | 35 |
常和景苑 | 120.914391 | 30.518971 | 住宅区 | ~3700人 | 北 | 80 |
上城春天里 | 120.909386 | 30.515843 | 住宅区 | ~4500人 | 西 | 40 |
庆盛名邸 | 120.911006 | 30.513177 | 住宅区 | ~2000人 | 西南 | 80 |
贝沙港湾 | 120.914039 | 30.512153 | 住宅区 | ~1600人 | 南 | 65 |
新城璟郡澜庭 | 120.917623 | 30.510810 | 住宅区 | ~1300人 | 东南 | 180 |
杭州医学院海盐临床学院(120急救中心) | 120.916845 | 30.513413 | 行政 | ~50人 | 东 | 25 |
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 120.918250 | 30.513145 | 行政 | ~100人 | 东 | 130 |
紫元尚郡 | 120.920080 | 30.513558 | 住宅区 | ~2400人 | 东 | 15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医院传染楼废水单独收集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检验科废水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综合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厂区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能满足医院废水处理需求。本项目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选用废水处理工艺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推荐的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路线可行。本项目入网废水水质简单,经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较低,能确保废水纳管满足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标准。目前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尚有容量可接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燃气热水机组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18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浓度限值;检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过滤后引至屋顶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6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屋顶排气筒(DA004)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限值要求。
根据导则推荐ARESCREEN估算模型计算各污染源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0.84%(NOx),Pmax<1%,一般不会对周围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估算模式,本项目涉及废气排放量不大,下风向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东、西、北测场界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场界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周边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检验室废物、危险废包装、废含汞灯管、空气过滤废滤材、废水处理污泥、废输液瓶(袋)、一般废包装、纯水制备废滤材、餐厨垃圾、生活垃圾。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物、危险废包装、废含汞灯管、空气过滤废滤材、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转运处置。废输液瓶(袋)、一般废包装、纯水制备废滤材、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纯水制备废滤材外售综合利用,废输液瓶、餐厨垃圾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进行分类收集,院内暂存场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计、建造,做好“四防”要求(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基本原则,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风险潜势判断,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医院采取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暂存、使用、转运作业,落实消防应急措施,按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建立环保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等,通过多方面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事故发生后,及时实施应急措施,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地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清单
项目 | 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水 | 综合废水 | 医院传染楼废水单独收集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检验科废水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预处理,综合废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废水纳管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 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 1962-2015)B级标准 |
其他要求 |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项目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2、做好医院内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分流工作,确保各类污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3、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各类机械设备及污水收集管线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污水处理系统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减少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污水处理效果下降的概率;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提高污水处理站操作员工的责任心,定期进行技能培训与环保教育,以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4、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按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和采样口,废水排放口外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5、院区雨水排放口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当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及时关闭截止阀,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周边水体。在废水排放口配备紧急切断系统,当废水处理不能满足纳管标准,及时切断废水的纳管排放。 |
废气 | 污水站废气 | 污水站采用一级处理,无生化池等易产生臭气的单元,且污水站采用地埋式设计,污水池加盖封闭,自动投加药剂,投放除臭剂,臭气产生量不大,无组织排放。 | 污水站周边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 005)表3标准限值 |
燃气热水机组废气 | 设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 -2025)表1标准 |
检验废气 | 检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收集过滤后引至屋顶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 996)表2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
柴油发电机废气 | 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6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食堂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屋顶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 |
其他无组织废气 | 1、做好停车场周边的绿化,避免尾气集聚浓度增加;加强地下车库的排风通气,尤其在汽车进出的高峰期,排风设备必须全部开启,增加停车库换气量,地下停车库废气经土建竖井引至地面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医院垃圾房远离医院人群且能实现污物通道与人流不交叉,并且设置了垃圾房临时停车位,垃圾车在院内逗留时间较短,院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后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以减少恶臭产生。 3、本项目病房、医技楼、传染楼等区域消毒采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无人时运行,有人时关闭;病房楼、医技楼、传染楼均按照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别设计新排风系统,并通过与空调新风的风量差控制空气流向及压力梯度,经过高中效过滤吸附后排放;所有排风机均设置在屋面,经过高中效过滤后与紫外线消毒后高空排放。 | 厂界无组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 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二级新扩改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1、泵机、变压器设置减振基座、置于单独设备房内。 2、风机选用低噪声类型;通风管上加装消声器,风机安装采用减振吊架或减振器;置于单独设备房内,通过建筑隔声。 3、柴油发电机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对应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并采用隔声罩隔声并安装减震器。 4、室外空调冷却塔安装消声器、消声弯头等装置,设置基底减振。 5、对院内配套公建设备加强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 6、加强进入园区的车辆管理,要求进入片区的车辆禁鸣喇叭,设立明显的禁鸣牌;院区出入口设置减速垫,以控制进出车辆的时速;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和防雨顶棚,斜坡两侧采用吸隔声材料等;院内地面停车位沿道路有规律的分散分布,地面停车位须设置明显的标识,以小型车为标准停车面积、标识地面停车位的具体设置,方便办事人员车辆的停车,设置绿化带进行阻隔。 7、做好沿路建筑、住院楼的隔声降噪措施,采用双层玻璃隔声采光窗,窗户增加橡胶条、窗缝注密封胶,增加隔声效果。 8、院区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进一步降低外环境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 9、周边道路设置禁止鸣笛标识,严格限制机动车辆进入院区,避免区内病人受到交通噪声的干扰,进入院区的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减速带。 | 东、西、北侧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侧场界打到4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1、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仓库,医疗废物、检验室废物、危险废包装、废含汞灯管、空气过滤废滤材、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建立危废台账,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同时报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 2、一般废包装、纯水制备废滤材外售综合利用,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废输液瓶(袋)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 3、食堂餐厨按照餐厨垃圾管理相关规定委托相关单位接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不影响当地环境,防止二次污染 |
土壤及地下水 | 1、加强源头控制,院区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废水(含跑、冒、滴、漏)量及其它各类污染物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划分污染防治区,实施分区防控,按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域、一般防渗区域混凝土硬化、防腐防渗处理。 2、选择耐腐蚀的设备、管道及阀门,避免废水、废液跑冒滴漏。废水处理设施建议做钢制结构,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3、垃圾房(含危废暂存间)按要求做好防渗、防漏、防雨措施。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并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4、完善雨污管网切换系统,保证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可排入应急池内暂存。 5、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医院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包含地下水专项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封闭、截流措施,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并使污染受到治理。 6、做好事故安全工作,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做好风险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流措施。 | 符合环保要求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医务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2、在化学品使用时严格按照不同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化学品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或土壤。 3、设置规范化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4、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通风设施建设,保证院区内良好通风。 5、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完善事故废水应急收集处置措施。 6、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建立环保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末端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防范。 7、加强应急管理措施,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 符合环保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海盐县康复医院病房整体改造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901号。本项目符合海盐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2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可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嘉兴市海盐县中兴路9号
联系电话:0573-68032265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祥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全福弄口商务中心1幢837室,嘉兴市南湖区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2号楼161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3-8207681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嘉兴市新气象路618号国际会展中心商务楼
联系电话:0573-82532725
公示发布单位: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