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教育局关于胡春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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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开大、局属各中心、本局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胡春华同志任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伟民同志任元济高级中学副校长; 许慧娟同志(女)任元济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许悦同志(女)任元济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田国华同志任海盐高级中学副校长; 李世富同志任海盐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彦军同志任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校长; 王勤锋同志任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伟同志任海盐县武原中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沈伟同志任海盐县博才中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汤卫建同志任海盐县滨海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华芳同志(女)任海盐县向阳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姜凌佳同志(女)任海盐县向阳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青同志任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 姜敏其同志(女)任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陆敏丹同志(女)任三毛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卿雪花同志(女)任海盐县滨海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斌同志任海盐县百步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芝同志(女)任海盐县澉浦幼儿园副园长(主持工作); 沈燕伟同志(女)任海盐县澉浦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饶满远同志任海盐县澉浦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副校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免去朱永根同志海盐职业教育中心副校长职务,享受副校级待遇; 免去周红霞同志(女)海盐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忠良同志海盐第二高级中学校长职务,享受正校级待遇; 免去黄学峰同志海盐第二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姚国祥同志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职务,享受副校级待遇; 免去周雪莲同志(女)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职务,享受副校级待遇; 免去王卫琴同志(女)三毛小学教育集团副校长职务,享受副校级待遇; 免去姚霞红同志(女)海盐县澉浦幼儿园园长职务,享受正校级待遇; 免去姜水平同志海盐县澉浦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享受副校级待遇。 海盐县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