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热处理28000吨10.9级及以上紧固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长山路193号 | 浙江衡臣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利用已购置的自有厂区及厂房,以紧固件、淬火油、天然气等原辅材料,前清洗、加热、淬火(油淬)、后清洗、回火等技术或工艺,购置冷冻机组、网带式热处理炉(油淬)等国产设备,新增年热处理28000吨10.9级及以上紧固件的生产能力。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外园区雨水管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网带式热处理炉(油淬)中的加热炉整体密闭,在加热炉前端入口的上方、后端气体出口的火炬上方、天然气燃烧烟气的排气孔上方设置集气罩,同时在淬火油槽和回火炉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将淬火油槽及回火炉整体覆盖,仅在两端留进出口;废气收集后经一套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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