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实施于城镇构塍村钱家小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批复
于政〔2025〕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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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于城镇构塍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要求实施于城镇构塍村钱家小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上同意你单位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构塍村钱家小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 于城镇构塍村。 三、项目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区域内43户农户进行化粪池及隔油池的安装,小区道路雨污水的建设及路面硬化。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0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单位 海盐县于城镇构塍股份经济合作社。 六、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七、项目建设周期 3个月。 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