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24735253025H/2025-804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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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完善海盐县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盐发改〔2023〕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游天然气气源价格变动情况,经研究,现就海盐县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海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3.9元/立方米(含税,下同),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销售的区域最高销售价格为3.84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等情况适当下浮,及时与用户做好费用结算。 二、自2025年9月1日起,海盐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盐天泰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72元/立方米,海盐县天然气有限公司非居民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6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优化服务质量,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