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4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86121619。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万千米电线电缆技改项目 | 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 | 海盐金牛电子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选址于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租用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工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约1.25亩(约833.3m2),利用已建成的自有厂房,建筑面积约700m2。本项目主要采用PVC塑料粒子(新料)、铜丝、铜包铝丝、油墨等原辅材料,经束丝、挤出、绞线、印字、成圈、热缩包装等工艺,购置束丝机、挤出机、冷却塔、成缆机、喷码机、成圈机、热缩包装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2万千米电线电缆的生产能力。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外园区雨水管网;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在挤出机的出料口上方与喷码机的喷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印字废气分别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信息来源:
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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